关于开展2021年度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
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根据中省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西北政法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我校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人员范围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我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规定条件及省级相关系列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任现职年限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拟申报正高、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 送审代表作要求
(一)申请晋升高级职务者,其代表作由校职改办统一组织进行同行专家鉴定。申报正高级职务者应提供3篇代表作、申报副高级职务者应提供 2 篇代表作。
(二)代表作须是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或出版的能够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或著作,且须署名“西北政法大学”。论文应是独立或第一作者,如被SCI、EI等收录,须提供论文收录引用检索证明;发表在增刊、内刊、特刊、专刊等刊物上的论文或参编少量章节的论著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审。
三、 工作要求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将代表作原件及电子版(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封底、论文或著作的全文)提交各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查。各单位对申报人员代表作原件及电子版进行审查,并填写《2021年西北政法大学代表作鉴定送审汇总表》(见附件,以下简称《送审汇总表》)。
(三)材料报送。各单位于9月7日前将《送审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校务楼B座406室),代表作电子版和《送审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wuplszk@163.com。
联系人:张金忠 联系电话:88182518
校职改办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