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进田,男,1959年1月出生,陕西省泾阳县人。先后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专业、清华大学专门史专业,研究生学历,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原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
刘进田教授是全国模范教师,陕西省教学名师,司法部先进教师,文化与价值哲学研究院院长,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首席专家,校首届“长安学者”,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导师组组长。
刘进田教授兼任全国价值哲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马克思主义研究会理事长,陕西省价值哲学学会副会长,陕西省社科联常委,西安市社科联原副主席,陕西省“六个一批”人才,政协陕西省委员会第十、十二届委员,第十一届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讲师团特聘专家。
曾任雁塔区政协常委、《西北人文科学评论》杂志主编、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福建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人文研究所兼职研究员、西安市社会科学院特邀研究员、曾任西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八大工程顾问。
心系学生,37年扎根教育教学一线
刘进田教授先后担任哲学教研室主任、政治与公共管理系副主任、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2009年在陕西省较早创建马克思主义学院并担任院长,2015年创建文化与价值哲学研究院并担任院长。校本科生、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陕西省精品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负责人。他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精心教书育人。坚守马克思主义阵地。
刘进田教授曾获陕西省“两课”教学观摩比赛一等奖。主持的思政课教改项目《“一根本”“两基因”“三融合”思政课教学模式》获校教改成果特等奖。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委托主持的《高校思政课教学改革研究报告》受到好评,部分内容被中央采纳。培养的硕士研究生竞聘于中共中央宣传部、全国总工会等中央国家机关,有的成为著名学者、教授、博导,有的成为省级“六个一批”人才培养硕士研究生50名,博士生4名,博士后1名。任院长期间两次被评为校优秀处级干部。
在近40年的教育教学生涯中,刘进田教授不断摸索先进的教学经验、好的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他认为,作为一名好老师,要有师道意识、神圣意识、家国意识、担当意识、人的意识。为此,他进一步提出“八为模式”:析定义为概念、连概念为判断、连判断为理论、化理论为方法、得方法为有道、得德性为有德、俱道德为成人。
刻苦钻研,不断攀登学术高峰
刘进田教授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平衡,相互促进,教学为科研出题目,科研为教学解难题,教学与科研成果相互转化。
长期以来,科研成果丰硕,公开出版个人专著《文化哲学导论》《人本价值与公共秩序》《心灵的寻索》等8部,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教材3部,主编《马克思主义与现实研究》等学术文集5部。在《哲学研究》《哲学动态》《读书》《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论文181篇,多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新华文摘》摘转,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成果获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司法部科研优秀成果奖2项。个人专著《文化哲学导论》被列入中国社科院哲学所主编的《中国哲学30年》(1978-2008)首部著作予以专门述介,该书被清华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用作哲学研究生教材,华侨大学哲学博士入学考试阅读书目。
刘进田教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其中1项获得结项优秀等级。担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负责人2项。主持完成中共中央办公厅委托的“高校思政课改革调研报告”1项。担任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民族精神与文化主题书系“编委、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主办《文化哲学》期刊编委、上海大学哲学系和全国价值哲学学会主办《价值论研究》期刊编委。曾获西北政法大学第二届“满天星学术贡献奖”、西北政法大学“十二五”业绩突出贡献奖。
回报社会,积极服务地方社会改革发展
刘进田教授任陕西省政协委员、常委和雁塔区政协委员、常委期间,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被评为雁塔区政协优秀政协委员,九三学社陕西省委员会参政议政先进个人。刘进田教授在陕西省政协大会上作题为“推动西安文化大发展,打造西安文化符号”的大会发言,发言稿在《西安日报》全文发表。提交题为《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提案》《关于关注和完善救助陕西省贫困地区尘肺病农民政策的提案》《关于完善高校文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提案》等多项。
他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调研考察。在担任陕西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期间积极为考察调研提出题目建议,并赴延安、榆林、西藏、渭南、商洛、西安等地进行司法改革、生态文明等方面的调研。
刘进田教授积极为社会服务,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近年来每年为西安市委等党政机关、高校、企业单位做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成果学术和宣传报告40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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