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师德建设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工作组人员构成。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工作组组长,成员应包括本单位党政领导、学术委员会委员代表、教师代表等(人数为单数,7—11人)。
2.工作组职责。工作组负责落实学校师德建设工作要求;负责建立本单位师德建设规划与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师德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师德宣传活动,把关师德考核工作,建立师德监督体系等工作。
应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单位师德建设工作联络员,负责有关工作的对接。
请于2024年3月29日前将本单位师德建设工作组及联络员信息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教师工作部邮箱(nwupljsgzb@163.com)。
联系人:赵洋 联系电话:88182629
教师工作部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