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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 来源:人事处
  • 发布者:人事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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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14号)要求,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拟推选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25人,评选对象兼顾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及特殊教育等各类教师,我校拟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省教育厅推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及条件

(一)推选范围

我校长期在一线从事教书育人工作的教职工。

(二)基本条件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受到师生广泛认可,享有较高社会声望。

(三)具体要求

1.教龄20年(含)以上,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

2.师德师风优良,教学成果丰硕,育人业绩突出,曾获校级(含)以上师德先进(含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优秀教师、最美教师)及高校教学名师等荣誉的教师。

3.没有师德师风方面问题投诉及违纪行为。

4.推选过程中,向在思政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倾斜。

二、推选名额及要求

各单位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审定后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省教育厅推选。

各单位要严格审查,确保推选质量,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教学工作和业绩贡献作为重要衡量标准,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优中选优。

三、申报材料

(一)附政审结论的单位推荐报告1份,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

(二)2023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1份(双面打印)。(见附件1)

(三)推荐对象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获奖说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

(四)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1份,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见附件2)

(五)推荐对象详细事迹材料1份(按样例格式撰写,见附件3)。要求内容翔实、数据准确、情节生动、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能充分展现推荐对象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六)推荐对象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学院(部门)”)。同时,请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1M以上,注明照片展现内容。

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4日之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办公室(校务楼B313),电子版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联系人:赵洋       联系电话:88182629

邮  箱:nwupljsgzb@163.com

附件1:2023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

附件2:2023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3:推荐对象事迹材料样例.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