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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科

师资科工作职责

  • 来源:人事处
  • 发布者:人事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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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关于师德师风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师工作、职称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定学校相关的制度办法。

二、负责全校师德建设日常工作。

三、负责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校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培养、培训、进修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教师及其他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六、负责教师资格证的办理、发放和管理。

七、负责各类专家的培养、选拔、推荐、申报。

八、负责特聘、客座、兼职教授和外聘教师的聘任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人才的引进与招聘工作。

十、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及退伍士兵的安置工作。

十一、做好师资调研及教学科研人员信访工作。

十二、负责超课时津贴的审核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818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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