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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科

劳资科工作职责

  • 来源:人事处
  • 发布者:人事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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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工资政策,负责学校分配制度的改革方案的调研、起草、实施工作。

二、负责劳动纪律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三、负责教职工工资及福利待遇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养老保险、人事代理人员社会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等工作。

五、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和延长退休手续。

六、负责办理教职工工伤认定工作。

七、负责临时用工人员宏观管理及工资审核工作。

八、负责事业单位工人升等级考核,技师评聘工作。

九、负责劳资信息档案的日常维护和月、季、年终统计报表的编制。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818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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