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履行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校党委和行政的决策部署,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坚持本科教育教学中心地位,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中省有关人事人才工作等方面的政策制度。
2.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师德长效机制,开展各类师德活动,做好师德考评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置等工作;对教师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进行综合考察和把关,开展教师思想动态调研,组织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研究。规划教师职业发展,开展教师成长研究;做好教师培训管理,统筹推进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做好国内访问学者和国外公派留学人员的选拔工作;做好教师个性化发展咨询服务工作;推进教师交流机制建设;开展教师发展网络资源平台建设推广工作。
3.编制学校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对各教学科研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教职工报到、转岗、离职、入编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各单位教职工的岗位聘任、考核、校外兼职等管理工作;做好全校人事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及退伍士兵的安置工作。做好学校待岗人员的管理工作,落实上级关于待岗人员的相关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待岗人员培训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待岗人员安排岗位。
4.开展教师管理和服务工作;制订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开展人才引进与招聘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以及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人才和专家的培育、选拔和推荐申报工作;做好特聘、客座、兼职教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做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工作;做好博士后招收、进出站、延期、退站、考核等管理工作;做好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管理等工作;做好各类博士后资助和项目申报推荐以及经费管理等工作。
5.制定与实施教职工薪酬福利待遇政策;做好教职工考勤管理、退休办理工作。做好教职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落实、咨询以及相关业务经办管理工作;办理教职工慢性病认定材料申报及医疗保险费用零星报销工作;办理教职工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材料申报工作。
6.处理本单位印章、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登记和管理等日常事务;负责本单位考勤工作;草拟本单位工作计划及总结报告等文稿;负责文件及来信的管理工作;做好本单位会议的会务工作及会议决议的督促落实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和转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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