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午,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以下简称为《处分规定》),会议由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人事处处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董玮主持。
人事科副科长史国义围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工作的原则、处分的种类及适用情形、处分的权限和程序、复核和申诉等进行解读。会议强调,《处分规定》立足于适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新要求,着眼于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开展事业单位处分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考、奖、罚”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
通过学习,大家对《处分规定》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与理解,一致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处分规定》,妥善做好新旧规定的有效衔接,推动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